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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關于巡察集中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發布日期:2024-06-24  來源:常州投資集團  瀏覽次數:  字號:〖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3年8月11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組對常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進行了巡察。11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組向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組織領導情況

集團黨委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切實肩負起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全力以赴推進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針對反饋的問題,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迅速行動、狠抓落實,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良好局面。集團黨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強調,認真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對照檢查進一步深化整改工作,確保所有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時強化結果運用,推動集團高質量發展。

(一)加強領導,壓實主體責任。2023年11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組巡察投資集團黨委反饋會后第一時間,集團黨委即召開會議,按照問題清、責任明、措施實的要求,對市委第五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建議進行逐條逐項學習,并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整改工作,要求將整改工作與經營工作相融合,及時協調解決整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整改全面落實到位。

(二)明確分工,統籌協調推進。集團黨委書記認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推動方案有力落實。各分管領導對照問題清單分解任務,布置制定和推進整改舉措,全集團迅速形成以上率下、齊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各責任單位對照整改清單,整改到位一項對賬銷號一項。對屬于長期性的整改任務,分階段分步驟有序推進,確保巡察整改問題一個不落、按時完成、見底清零。

(三)建章立制,健全長效機制。在解決具體問題的同時,注重舉一反三,深刻反思、認真剖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堅持把整改和深化標本兼治有機結合起來,找準體制機制上的“癥結”。集團已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經營投資盡職合規免責實施辦法》等12項制度,督促直屬企業制定和完善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審批備案等15項制度機制,切實把落實整改作為改進作風、推動工作、加快發展的實際行動。

二、整改進展情況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1. 關于“統籌資源服務經濟發展存短板”問題的整改。

(1)2023年8月,常州人才科創集團立項啟動籌建,9月15日授牌正式成立。集團開展可行性研究,編制組建方案,明確以做人力資本品牌商、孵化載體運營商、科技金融服務商、科創服務供應商為目標,打造科創人才招引、科創項目孵化、科創投資集聚、科創生態服務四大平臺的功能定位與發展方向。截至目前,已完成集團章程制定、工商注冊、股權劃轉(人服公司、科服公司、技交中心),制定集團三定方案,建立集團組織架構及主要管理制度,搭建工作團隊,開始實質穩定運營。

(2)積極推進常創集團與投資集團深度融合。2024年1月,投資集團黨委會審議通過《關于常州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常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融合方案的議案》。常創集團根據投資集團黨委決策部署,正有序推進相關子企業股權關系調整等工作。

2.關于“預付卡業務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1)相關直屬企業已規范重點業務的操作流程,嚴格按照《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2〕第12號)的相關規定進行整改,合法合規地開展業務,公司將完善售卡業務績效管理辦法,形成閉環管理。

3.關于“涉法涉訴處置不力”問題的整改。

(1)2024年2月制定印發集團《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常投集〔2024〕38號)。辦法明確法律糾紛案件的全流程處理程序及管理要求,建立了重大案件報告及督辦機制、法律風險預警機制、案件臺賬管理機制、案件報告機制、案件管理員機制、獎懲機制在內的六大運行機制,進一步加強并規范了集團的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工作。

(2)規范子公司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工作,要求子公司設立法律事務及案件管理職能部門,建立案件管理員機制。案件管理員負責案件管理具體工作,定期對公司案件情況進行總結、分析與上報。

4.關于“集團項目業務單一有風險”問題的整改。

(1)相關直屬企業聚焦產品創新和業務拓展,實施業務多元化發展。部分直屬企業于2024年2月制定印發《2024年風險控制指導手冊》,加強對類金融業務的部署安排和風險防范。

5.關于“對意識形態工作極端重要性認識不足”問題的整改。

(1)2023年12月集團黨委召開會議,將《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學習作為第一議題。同月,組織意識形態專題培訓,邀請市委宣傳部專家主講,集團黨委班子成員、集團直屬黨組織書記及組宣委員、集團本部各部門負責人、集團直屬企業負責人及辦公室負責人參會。集團班子成員將意識形態工作寫入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個人發言提綱和年度述職報告。

(2)2024年2月集團黨委與基層黨組織簽訂《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書》,將意識形態風險排查列入黨支部工作考核內容。引導教育基層黨組織黨員主動防范意識形態風險并簽訂《踐諾承諾書》。

6.關于“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弱化”問題的整改。

(1)集團于2023年11月建立微信公眾號,截至2024年2月已發布新聞訊息29篇。2024年1月發布通知加強有關基礎工作。目前集團各直屬企業已明確輿情聯絡責任部門、責任人,集團及各直屬企業已編制應急預案,形成了管理鏈條閉環。

(2)集團黨委從2024年1月開始每月匯編《“第一議題”學習參考》,發至全集團及基層黨組織。各直屬黨組織均參照制定“第一議題”制度,并按要求及時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的最新講話、最新文章、最近指示和最新要求,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確保意識形態工作在基層得到有效落實。

7.關于“安全生產存在漏洞”問題的整改。

(1)儲備公司黨支部2023年12月召開支委會會議,專題研究部署落實整改工作任務。2023年12月,組織員工集中學習有限空間、熏蒸作業及機械設備安全使用規程,切實落實作業操作規范。

(2)投資廣場2024年1月已經按規定劃定消防通道指示,今后將持續保持投資廣場消防通道暢通,督促物業公司定期進行巡查。

(3)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舉一反三、全面覆蓋,壓緊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集團和直屬企業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落實隱患整改“閉環管理”,2024年一季度開展隱患排查30余次;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2023年11月開展集團全范圍安全培訓及演練;對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按季度進行考核,進一步提升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8.關于“網絡安全問題突出”問題的整改。

(1)截至2023年底,集團及直屬企業加大網絡安全工作投入,涉及內容包括網絡安全滲透測試服務、網絡安全軟硬件、正版軟件采購、等保測評等,網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得以提升。根據市國資委發布的《2023年常州市推進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計劃》要求,集團及直屬企業先后批量采購WPS等國產正版軟件,提升了終端網絡安全防護水平。2023年11月集團開展了為期一周的網絡安全實戰攻防演練,所有網絡資產排查修復了16個網絡安全漏洞,切實提高了應急處置能力。針對老系統無修復可能的,已脫網單機運行。在春節期間加強了網絡安全值守,未發生網絡安全事件。

(2)將直屬企業網絡安全工作考核作為企業負責人工作實績綜合考評的一部分,與負責人薪酬直接掛鉤。2024年2月,根據集團制定的《網絡安全工作考核表》,完成各直屬企業2023年度網絡安全工作考核評分。

9.關于“保密管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市保密局指導意見及集團實際情況,修訂了集團《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30號),2024年2月經集團黨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后的《制度》進一步規范定密程序,強化定密管理,做到依據清楚、責任明確。集團根據崗位變動及工作需要,調整了保密委員會成員,由黨委書記任主任。集團按照市保密局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涉密載體管理檢查,完善了涉密載體臺賬管理工作。

10.關于“制度建設不完善”問題的整改。

(1)2024年2月修訂發布集團《房屋租賃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20號),同時督促子公司租賃制度按照實際情況完善,嚴格執行。儲備公司于2024年2月修訂完善公司房屋租賃管理制度,完善租金調整機制。儲備公司下屬禾豐公司于2023年12月召開執行董事辦公會討論研究整改措施,2024年1月簽訂租金增長補充協議,2024年3月至2026年2月房屋租金由原來的2萬元/年增長至2.2萬元/年。

11.關于“出租程序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1)針對2020年9月至2021年初部分到期續租未公開招租的合同,到期后均進行公開招租續租。2024年開始除集團內部及制度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其余出租均進行公開招標。公平、公正、合理設置招租條件。2024年2月修訂發布集團《房屋租賃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20號),對符合規定可以不進行公開招租的情形予以明確。從2023年5月“清風護航”專項檢查開始,公司房產招租工作已全部上平臺進行交易,做到應招盡招。

12.關于“租金價格依據不充分”問題的整改。

(1)通過招采流程確定了租賃評估單位,根據市場價格合理確定當期招租的評估底價。如遇到商圈重大變化,及時對相應資產進行租賃價格的重新評估。對于房產出租的評估,相關直屬企業已要求評估公司加強市場調研,提高評估準確性、科學性,做到對出租房產按規范全部評估,掛牌底價不低于評估價,并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和公司房屋出租的情況,盡可能縮小同地段租金差距。

13.關于“公車使用管理有漏洞”問題的整改。

(1)2023年12月,集團為進一步規范集團及子企業經營和業務保障車輛使用管理,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車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直屬企業對照整改內容開展自查,確保各項整改措施執行到位。集團本部通過完善OA系統用車申請審批流程,在“駕駛員”節點和“申請人節點”增加校驗控制,通過技術手段杜絕駕駛員錄入用車記錄產生差錯,確保用車記錄的規范性。

(2)2023年12月,集團本部及直屬企業所屬公務用車均已綁定加油卡和定點加油站,做到“一車一卡”、專卡專用、定點加油,并形成臺賬清單。2023年12月起集團黨政辦公室聯合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聯合通知,對經營和業務保障車輛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定期監督檢查,加大公車加油、保養、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力度,至2024年2月開展了3次公車管理抽查,未發現現金加油和高標號加油。

14.關于“財經紀律執行不嚴”問題的整改。

(1)根據集團實際經營情況修訂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中的相關內容。嚴格執行憑證錄入、審核雙人經辦的規定,對于外部提供的原始單據等逐一核對,加強了審核力度。集團本部及部門化管理的子公司取消現金集中管理,部門化管理子公司備用金各自單獨存放使用,賬面現金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調整。集團督促子公司加強備用金的管理和規范,個別直屬企業向員工出借的備用金已于2023年12月全部收回。

15.關于“黨建引領業務不深入”問題的整改。

(1)集團黨建品牌“常投·說”“常投·行”落地落實。2023年9月舉辦的道德講堂推出了“常投模范說”,2023年11月結合主題教育開展“常投金融服務園區行”。通過黨建“鏈+”行動,推動“產業鏈、科創鏈、人才鏈、資金鏈”四鏈深度融合。人才科創集團已完成公司章程制定、工商注冊、股權劃轉(人服公司、科服公司、技交中心),制定集團三定方案,建立集團組織架構及主要管理制度,搭建工作團隊,開始實質穩定運營。

16.關于“黨建基礎不牢固”問題的整改。

(1)在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和主題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之前,集團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開展談心談話,并做好談心談話記錄。集團已加強黨費管理,做到2023年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報告與收支公示一致,嚴格按照規定管理使用黨費。

17.關于“從嚴治黨力度彰顯不足”問題的整改。

(1)2023年1月-2024年2月,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已編發8期《清風·常投》,常態開展中秋國慶、元旦春節廉潔過節提示提醒;2023年開展警示教育活動3次,組織集體觀看警示教育片《折翼的“頭雁”》《清除國企蛀蟲——“靠企吃企”典型案件警示錄》《激濁揚清——破壞政治生態典型案件警示錄》,組織開展“一把手”帶頭講規矩廉政教育活動,組織觀摩職務犯罪案庭審,并匯總印發心得體會;指導督促直屬企業及時開展警示教育、黨性教育、紀法教育。

(2)集團完善因私出國(境)管理,增加“行前談話提醒、簽署《因私出國(境)外出紀律承諾書》和《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安全提醒單》”等環節,2023年10月和2024年1月,2位集團管理中層干部在出行前都由協管人力資源部領導進行談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進行記錄。

(3)推動公司廉政教育工作趨于常態化,個別直屬企業2024年2月組織開展了全員警示教育活動,集團高管、副總裁和紀委書記(監察專員)參加活動,活動后全體員工撰寫心得體會,并交集團監察專員辦存檔。

(4)個別直屬企業于2024年1月組織全員開展“以案為鑒、守規倡廉”主題廉潔警示教育活動,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講授廉政黨課,以行業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為切入點,告誡員工要心存敬畏,堅守廉潔底線;做好春節假期廉潔提醒,要求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18.關于“監督體系不夠優化”問題的整改。

(1)加強集團經營投資合規性的日常監督,由集團財務部、風控法務部、人力資源部、黨政辦公室等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于2024年1月向市國資委上報集團2023年度經營投資合規性工作情況報告,制定2024年工作計劃,明確了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內審監督、開展投后評價、抓實合規管理等監督舉措。在OA系統中建立了違規舉報途徑。

(2)集團已制定涵蓋審計管理、審計整改、審計操作規程、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等方面的內部審計制度,構建起規范的內部審計制度體系。繼續加大內部審計監督力度,已擬定集團2024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每年組織并按照制度要求規范實施各類審計項目,形成審計監督長效監督機制。

(3)2023年9月-2024年2月,對3家子公司公車管理情況開展抽查、檢查。2023年底,集團黨政辦聯合監察專員辦下發《關于對經營和業務保障車輛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定期監督檢查的通知》,每季度對直屬企業公車管理制度、加油記錄、車輛費用臺賬等進行抽查,確保公車使用形成常態長效監管機制。針對巡察反饋出的未綁定加油卡和高標號加油的問題,已整改到位。常柴、儲備公司、駕培中心等直屬企業通過制定辦法、加強審批、告知提醒等方式,進一步規范對公車加油、保養、使用的監督與管理。

19.關于“業務團隊結構不合理”問題的整改。

(1)統籌謀劃干部隊伍建設和配備使用,加大對集團本部及各直屬企業干部隊伍的綜合分析,2023年12月-2024年2月,集團黨委會累計討論干部工作3次。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根據集團發展需要,加快對優秀干部的提拔使用。2024年2月,完成集團4名中層干部的選任工作,其中2名為35歲左右中層副職,優化集團中層干部年齡結構,充分調動優秀人才積極性。

(二)按計劃持續推進的整改事項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問題的整改。

(1)集團黨委已匯編刊發兩期《“第一議題”學習參考》,督促并推動集團各級黨組織嚴格貫徹落實“第一議題”制度。2024年1-2月共組織第一議題學習5次,學習內容與集團工作緊密結合,主要學習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對云南昭通市鎮雄縣山體滑坡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等重要會議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組織對部分直屬企業黨組織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后續將進一步加強常態化檢查。

(2)以常州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平臺開展投資業務,注銷常州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銷事項已完成集團內部決策程序,正在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出具審計報告和清算報告。清算股東決定和清算方案已完成內部審批程序,下一步將完成清算和工商注銷程序。

2.關于“貫徹‘兩個一以貫之’有偏差”問題的整改。

(1)落實國企黨建工作要求,建立黨的工作機構,配備開展工作所需的黨務工作人員。成立黨群工作部,辦公室更名為黨政辦公室。2024年1月修訂印發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常投委〔2024〕8號),調整投資決策權限,明確集團及子公司須經集團黨委會前置研究決策投資項目的資金額度;確定集團董事局對投資項目進行決策的職責定位,開展各項分類授權,進一步規范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不斷提升集團治理水平。下一步將修訂《總裁工作細則》《黨委會議事規則》《黨委前置討論事項規程》等配套制度。

(2)已按照國資委要求上報董事會決議及外部董事履職紀實臺賬。嚴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和市國資委相關要求修訂董事局議事規則。截至2024年2月修訂初稿已出,正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與法律顧問審核中,待完善后提交董事局審議討論。

(3)相關直屬企業2023年12月修訂了業務管理辦法,2024年1月組織全員開展投資集團及本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等制度的學習,進一步明確“三重一大”各級決策權限,切實提升全員合規意識。下一步,將嚴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進行項目決策。

(4)加強集團對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及相關配套制度的動態管理,根據集團子公司架構調整的實際情況,重新梳理形成直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制定清單,2024年2月印發《關于建立常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直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審批及相關配套制度備案機制的通知》。在部分直屬企業內部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重點關注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建立及重大事項決策情況。下一步,集團風控法務部將牽頭指導應建未建“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直屬企業進行建立完善,加強對相關配套議事決策制度的備案管理,確保“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要求層層貫徹執行、層層落實到位。

3.關于“國企改革成效不明顯”問題的整改。

(1)回顧集團“十三五”發展規劃,對集團經營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深入挖掘目標年利潤額等指標未完成原因,形成了運營情況分析報告。集團“十四五”規劃中期修編已完成初稿,正在完善中,后續提交黨委會和董事局審議討論后,按照整改時限要求報市國資委備案。

(2)深入推進集團改革,組建人才科創集團,形成集團“雙百行動”綜合改革實施方案,高質量完成2023年“雙百行動”綜合改革的基本工作,市國資委相關部門對集團改革臺賬進行檢查并給予高度評價,下一步將繼續按計劃推進2024年改革任務。

(3)根據各直屬企業的經營情況,梳理“三類企業”名單,下一步將結合2023年年報審計情況進行摸排分析,并針對性提出措施及方案。

4.關于“金融賦能實體經濟不夠”問題的整改。

(1)相關直屬企業持續全力開展代償款項催收工作,截至2024年1月,應訴盡訴立案進度、開庭進度、判決進度均達100%。后續將持續跟進代償款項催收工作。

(2)信輝保理公司于2024年2月制定印發《2024年業務發展規劃》,對全年保理業務發展進行部署安排。截至2024年1月底,非關聯保理業務存量余額占全部保理業務余額比例明顯提升,保理業務多元化布局取得顯著成效,達到整改目標。

(3)相關直屬企業加大融資租賃業務拓展力度,重點圍繞高新技術、科技創新、綠色金融、新能源產業等領域開展業務拓展。進一步加強廠商租賃業務拓展力度,加大對合作廠商及其下游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加強賦能實體經濟。截至2024年1月底,同一項目業務集中度均低于30%,達到整改目標。

5.關于“盈利能力需進一步增強”問題的整改。

(1)多渠道收集兄弟城市優質國企業務板塊及利潤構成等數據材料,積極籌備對接,進行全面對標分析。

(2)嚴格執行集團《全面預算管理辦法(試行)》(常投集〔2021〕20號),下達年度集團全面預算工作通知,根據子公司報送的年度經營預算、融資預算、投資預算初稿及業務部門投資計劃初稿,結合實際運營情況核實并反饋,經過多輪溝通反饋調整合理確定預算目標,討論研究對直屬企業相關經營指標的分解和下達,優化資源配置。

6.關于“投前程序執行不嚴”問題的整改。

(1)全面梳理集團投資管理流程,以流程圖表的形式形象展示投前及決策流程等投資全過程管理要求,已形成集團《投資業務流程圖》初稿。下一步,將根據集團《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常投集〔2020〕11號)《“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常投委〔2024〕4號)等內部管理制度的修訂更新情況,持續優化投資管理流程圖,指導投資業務管理工作。

(2)有關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印發了重新修訂完善的《內控制度匯編》和《內控手冊》,并通過修訂投資管理辦法、“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等,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了公司投資管理制度,將在對外投資過程中,嚴格按照制度要求執行。

7.關于“投后管理不嚴”問題的整改。

(1)有關直屬企業已按照《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常投集〔2020〕11號)的要求,對部門存量項目進行梳理和歸類,按照不同項目類型完成2023年投后管理工作,并報送相關投后報告。下一步,各業務部門將繼續做好二級市場項目基本面的分析研判,定期跟蹤。對于基本面發生異常時,及時了解情況分析原因并制訂應對預案。

(2)2023年6月,安瑞達公司股東履行內部決策程序,擬定清算基準日。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成立清算組并進行公告。下一步,清算組將依法合規推進清算工作。

8.關于“子公司投資管理問題多”問題的整改。

(1)至2023年12月底,常創集團已修訂《投資管理指引投資管理操作辦法》《立項管理辦法》《盡職調查管理辦法》《投后管理辦法》等制度,進一步明確投前盡調流程,完善了立項評審制度,細化了項目盡調要求,并強化落實專家評審制度。2024年1月經協商,產全云公司擬同意增加領創公司董事席位,并將此事項列入下次股東會進行討論決策。(待2024年7月新《公司法》實施后執行)

(2)相關業務部門已于2023年11月前往西藏智梵企業管理咨詢中心(有限合伙)基金投資的武漢濱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深度調研,該公司當前生產經營情況良好,新藥研發順利進行。西藏智梵管理人已經收齊所有合伙人的簽字頁,準備將所需材料交給西藏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和變更。下一步將持續關注和推動管理人盡快完成西藏智梵工商登記和變更。

9.關于“合同管理缺位”問題的整改。

(1)2023年11月集團輔樓酒店承租戶袁某拖欠租金案件已經開庭,開庭后法院進行多次聽證會,相應欠租以法庭最終判決為準。

(2)儲備公司黨支部2023年12月召開支委會議,專題研究部署落實整改工作任務,成立專項工作組,研究解決方案。截至2024年2月已召開5次現場工作會議,形成專項審核報告初稿。儲備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已請法律顧問重新審核并完善良茂公司承包經營合同。2024年1月,委派人員對良茂商廈進行物業、安全以及承包經營活動等方面管理,進一步規范公司經營行為。下一步,一是完成專項審核報告定稿;二是厘清良茂商廈公司改制歷史情況;三是研究良茂商廈承包經營及管理方案。

10.關于“基層黨建弱化”問題的整改。

(1)集團梳理黨建未進章程子企業名單,2024年1月下發《關于推動直屬企業將黨建工作寫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明確章程修訂具體要求,按照整改時限完成變更相關工作。

(2)2023年11月底完成上藥常藥黨委的換屆工作,下一步將做好儲備公司黨支部換屆,以及常創黨總支的撤銷工作。

(3)黨群工作部每季度對各基層黨組織《一本通》進行檢查,加強指導督促,確保“三會一課”、支部組織生活會等基本制度得到切實落實,黨員教育、發展和管理及黨費收繳等基礎工作扎實,工作記錄準確,基礎臺賬完備。在今年1月份,集團各黨支部認真按照主題教育的要求,完成了召開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下一步將組織黨務干部參加培訓,提升集團基層黨務工作者的能力素質和業務水平。

11.關于“主體責任未壓實”問題的整改。

(1)正在謀劃召開集團專題黨委會,2024年一季度召開集團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包括起草紀檢監察工作報告、黨委主要負責人講話材料、傳達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相關精神材料,簽訂《廉政責任書》等。下一步,將及時召開集團專題黨委會、集團全面從嚴治黨會議。

(2)集團將加強對各直屬企業工作實績考評,考評結果與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年度高質量考核相銜接,對發生重大違紀事件,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國有資產損失的,明確相應罰則。

12.關于“責任傳導層層弱化”問題的整改。

(1)集團黨委于2024年1月份對常柴黨委2023年度黨建工作進行考核。下一步,將對所有直屬黨組織2023年度黨建工作考核打分,按照直屬企業經營實績考核辦法,將打分結果與企業負責人績效掛鉤。在市委印發《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后,將參照制定集團黨委和下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

(2)及時在集團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上簽署廉政責任書,召開紀檢監察聯絡員會議;2023年以來,集團紀委指導督促部分直屬企業及時開展警示教育、黨性教育、紀法教育。下一步,將按照整改時限及時召開集團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會上集團部分單位(部門)遞交《廉政建設責任書》,觀看警示教育片《醒·悟》,發放新修訂的黨紀條例,傳達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相關精神材料等;檢查督促直屬企業結合完善“三定方案”,深入開展廉潔風險點排查防控。

13.關于“監督效能不佳”問題的整改。

(1)集團監察專員辦會同人力資源部提拔1名紀檢監察干部、謀劃配強配優其他專職紀檢監察隊伍;已開展反面典型案例(寶祥典當行原總經理黃某嚴重違紀違法案)解剖式調研;已對集團本部及子企業部署開展“靠企吃企”自查自糾。下一步將通過跟班學習、案例研討、黨紀法規應知應會測試等方式加強業務培訓,提升紀檢監察隊伍履職能力;加強對專職紀檢監察干部、紀檢監察聯絡員隊伍的監督檢查、嚴格管理,梳理匯編集團廉潔風險點。

14.關于“選人用人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1)嚴格執行《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2023年12月出臺《關于加強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常投委〔2023〕45號)文件,對涉及試用期管理內容進行修訂,中層副職提任中層正職、以及下屬企業總經理助理提任副總經理,設試用期1年。

(2)嚴格執行《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在2024年2月提拔4名中層干部時,規范做好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記錄,寫明任職理由,討論過程集團黨委委員逐一發言和表態。使用《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會議記錄簿》,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記錄并簽字,末尾由黨委書記簽字確認。考察談話時,均對廉潔自律情況、主要缺點和不足進行了解,并與4名考察對象本人進行面談,規范考察記錄。

(3)2024年1月研究制定集團《董監事人才庫建設方案》初稿,并同步對集團《委派董監事履職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下一步計劃黨委會審議通過《董監事人才庫建設方案》后,正式修訂印發《委派董監事履職管理辦法(試行)》;梳理集團董監事人才庫入庫人員建議名單,及時按規定流程對委派董監事人員進行調整。

15.關于“培養激勵機制不完善”問題的整改。

(1)集團黨委于2024年2月印發集團《經營投資盡職合規免責實施辦法》(常投委〔2024〕12號),激勵經營管理人員干事創業活力。在2024年2月召開的集團2024年度工作會議上,對落實集團戰略性任務過程中涌現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增強干部職工干成事的使命感、榮譽感、自豪感。后續將進一步建立干部培養路線,完善評優評先榮譽表彰機制,樹立“能上能下”“優勝劣汰”“激勵約束并重”的鮮明導向。

(2)集團于2023年12月邀請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老師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專題宣講;邀請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和京洲聯信常州稅務師事務所專家對集團及子公司財務人員進行財務專業技能培訓;2024年1月,邀請市委研究室專家為集團員工進行《文字材料寫作》專題培訓。后續,集團將建立干部培養路線確保“能干事”,堅持“成長驅動”的核心價值觀,培養集團干部的大格局、大胸懷和自驅力。

(3)強化直屬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突出重點任務落實和經營效益提升,2024年1月集團各直屬企業上報2024年度經營預算情況,后續將開展直屬企業2023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工作。

16.關于“部分問題反彈回潮”問題的整改。

(1)梳理排查了財務制度體系中的薄弱環節和風險節點,形成了待完善的財務制度清單,并于2024年2月底前修訂完成了《債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35號),制定完成了《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34號)《債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常投集〔2024〕33號)等。組織財務會計人員參加了專業技能、財經紀律、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培訓。2023年12月組織集團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財務人員參加《資金管理系統培訓》《新收入、租賃、金融工具三大準則解讀與實務應用》《2023年度稅收新政盤點及年終所得稅匯繳前的納稅安排》等培訓會3次,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及專業水平。

(2)已印發的《清風·常投》中包含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專輯》《黨員、公職人員150條違紀負面清單》、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等內容;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車使用管理的通知》《關于對經營和業務保障車輛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定期監督檢查的通知》,形成對公車管理使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每季度聯合檢查的常態機制。2023年9月-2024年2月,監察專員辦聯合黨政辦公室3次檢查公車管理使用情況,跟蹤督辦相關問題整改。下一步將常態化開展季度聯合檢查,并繼續加強問題整改的跟蹤督辦。

17.關于“個別問題整改不徹底”問題的整改。

(1)持續推進新疆信輝公司部分項目處置工作,集團調整專項工作組,由集團牽頭領導、相關業務部門及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究項目處置方案,協調解決項目處置過程中重大問題。2024年2月,工作組召開會議,聽取相關業務部門關于項目處置建議的匯報,研究項目處置方式、決策程序,分析目前問題的解決方案。下一步,將積極與項目公司溝通,研究分析處置方案,持續推進新疆信輝公司清理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進整改計劃

下一步,集團黨委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從嚴管黨治黨責任,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持續強化整改成效;對推進中的整改任務,加快落實整改舉措;對需要長期整改的任務,緊盯不放,分步實施,加力推進。

一是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集團將持續強化黨委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職責,層層傳導工作壓力,進一步壓實各整改責任部門的目標責任。將進一步強化協調配合,充分發揮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牽頭抓總的職能作用,以更強合力確保問題整改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應。

二是進一步抓好制度建設。注重標本兼治,堅持把做好制度建設和完善長效機制作為重點,努力破解產生問題的體制機制根源。堅持問題導向,以點帶面,舉一反三,構建起堵塞漏洞、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加強制度執行的閉環監督,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三是進一步抓好后續整改。集團黨委將持續加強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堅持高標準、高質量、嚴要求,持續有力有序推動疑難復雜問題整改,確保巡察整改任務不折不扣落實到位,確保巡察成果轉化為改進作風、推進工作的實際成效。以全面整改的堅決行動和實際成效進一步營造集團風清氣正的更好政治生態,更好落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有關工作要點,以集團自身的高質量發展,助力更好書寫中國式現代化的常州答卷。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19-88129009;電子郵箱:tzjt@chinaczig.com。

中共常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24年6月21日        

 
主辦單位:常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技術支持電話: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備案:蘇ICP備050036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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